1.招商条件
本招商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绥中服务区西式快餐招商项目,招商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招商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代理)。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了给广大高速出行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出行服务,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绥中服务区西式快餐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品牌厂家或加盟商(以下简称响应人)前来报名参加。
2.2招商范围及合同包:本次招商业态为绥中服务区西式快餐,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合同包。
经营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为准,招商人不接受实际面积偏差的索赔要求。(图纸详见附件1:绥中服务区平面图)
2.3合同期限:10年(5+5模式),即固定租期5年,浮动租期5年。
2.4租金及其他费用:本项目租金采用保底租金或提点租金二者取高模式,响应人仅需对保底租金进行报价。水、电等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量支付费用,费用标准以合同内容为准,采暖费一个采暖周期按38元/平计收。
提点租金模型如下:
以双侧门店营业收入(税前)计算提点租金
年营业额≤300万元,年度提点租金为年营业额的6%;
300万元<年营业额≤400万元,年度提点租金为年营业额的8%;
400万元<年营业额≤500万元,年度提点租金为年营业额的11%;
500万元<年营业额≤600万元,年度提点租金为年营业额的12%;
当年营业额:600万元<年营业额≤800万元的部分,抽成比例为13%,即抽成租金为600万元×12%+(当年营业额-600万)×13%;
当年营业额:800万元<年营业额≤1000万元的部分,抽成比例为14%,即抽成租金为600万元×12%+200万元×13%+(当年营业额-800万)×14%;
当年营业额:1000万元<年营业额,抽成比例为15%,即抽成租金为600万元×12%+200万元×13%+200万×14%+(当年营业额-1000万)×15%。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商要求响应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招商人收取成交人年保底租金金额2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超过12个月以上且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等情况,成交人提前申请退出经营且经招商人审核同意的,可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成交人单方提出解除或擅自单方终止合同时,则招商人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招商人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成交人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租金计算至停业之日后60天,以弥补给招商人另行招商期间带来的损失。
3.4 辽宁交投集团和下属公司员工本人及其四类关系人员不得参与经营。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商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招商项目。
3.5 不得私自转租、转包、分包或擅自改变用途、调整业态及增加营业范围。
3.6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成交人须完成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租金缴纳、租赁合同签订事项。因成交人方原因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应事项的,视为成交人违约,招商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人资格。
4.招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发送至924328986@qq.com获取招商文件(邮件主题为“绥中服务区西式快餐招商+报名单位名称报名材料”),并电话告知招商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联系电话:024-83733442-82。
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
①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招商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影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影印件)详见附件3。
④响应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影印件。
4.2招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包,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如响应人为法人企业,请用法人企业对公账户汇款;如响应人为个体工商户,请用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或经营者账户汇款。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简称:绥中服务区西式快餐招商文件费。
4.3响应人自购买招商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商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招商人可配合现场踏勘。凡是递交响应文件则视为充分熟悉本招商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公用设施、交通流量等,招商人将本着特色突出、适度竞争的原则在服务区引进多个经营业态,部分业态产品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竞争,入驻商户应接受在同一服务区竞争的情况。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9日9时30分,响应人应于当日9:00时至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商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等)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5.5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
第一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招商人可以在分析原因后重新招商。
第二次公告,本次招商公告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不足3家的合同包招商方式约定:
(1)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2家时,则该合同包招商方式转换为竞争性谈判。
(2)报名截止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家数为1家时,则该合同包招商方式转换为直接谈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东北新闻网》(http://news.nen.com.cn)和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18624040970
招商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5940284297/024-83733442-82
邮箱:924328986@qq.com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